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丁洁等187名教师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决定》(陕教〔2018〕229号)精神,我校王璐、宁亚茹、鲁亚琪三位教师被授予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
根据文件精神,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共187名,其中小学学段70名,我校3名,占比4.29%,处于全省第一。
在此,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学科带头人为榜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牢记使命,争做教书育人楷模。希望被授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戒骄戒躁,志存高远,勇于担当,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学科工作坊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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