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四月初,四年级学生以一种全新的形式——英文诗歌,将这姹紫嫣红的春日留在自己的画作中。
英语诗歌作为英语语言和文字的最高形式,是语言的精髓。诗歌以其灵活丰富的词汇、形式和内容,将情感及人生价值体现的淋漓尽致。孩子们在欣赏和朗读了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的著作《春天的祈祷》后,深深地被其强烈的韵律美和节奏感所吸引,陶醉在诗歌朗读之中,享受着诗歌的美感和魅力。初次学习,就已经激发了学生内心深处对于诗歌的热爱,他们不仅能够感受到诗歌所蕴含的深刻意义,还能够款款深情地朗诵。在反复吟诵之后,孩子将自己最喜爱的章节抄写下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想象,用手中的画笔配以春天的美景,表达了对春天的喜爱之情。
诗歌欣赏,既培养了学生感知美、理解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情感价值观和艺术审美情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