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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量: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为切实维护我校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确保校服品质,发挥育人和审美功能,根据《中小学校服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西教体发〔2024〕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同时,按照“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原则,雁塔区第七小学、雁塔区第九小学、雁塔区第十六小学均在此次采购范围内。

一、成立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小组

1.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西科(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高 丽 何军华 王林波

成 员:王 璐 张明珠 陈 锐 宁亚茹

张婉玲 马 杰 姜 楠 张琼文

徐秋枫 王永涛 王 新 童 燕 李凯歌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统筹规划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加强和指导日常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全程监控,确保运行畅通。

2.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徐秋枫

成 员:杜茹娟 石悦童 张喆琪 殷鹏霞

职 责:负责校服采购管理等具体工作

3.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行政成员] 教学及德育部门主任

[教师代表] 随机产生2位教师代表

[家长代表] 随机产生16位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随机产生5位学生代表

职 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选用、采购、售后服务等工作(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80%)。

列 席:

[上级部门]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后勤中心干部

[纪检部门]附属小学纪检监察成员

4.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郭彦雯

成 员:李 娜 孟 睿

职 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

1.学校召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款式及材质,详情如下:

(1)预算:总价不超过800元,共4组。

(2)款式及面料参数

(3)其他要求:校服上需印统一的校名标识。

(4)参照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2.下发《告家长书》

按照方案要求,向新生家长发放校服采购意见征询单、《告家长书》,强调校服购买采取自愿原则。回执留底,确定采购数量。

三、申请报批

按要求将《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5年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报送教育局管理机构,待批复后按批复方案实施采购。

四、校服招标

1.选用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新一轮学校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由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过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流程参见附件2),在陕西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货物服务类)名录中进行选择。

2.选取评定组人员

按照《西安市雁塔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评定组人数的要求,“征订校服人数超过1000人的,评定组人数不少于300人。本次校服招标评定组人数为340人,其中学生代表18人,家长代表310人,教师代表12人,学生及家长代表人数超过总人数的80%。

3.信息发布

校服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陕西省采购网公布20个自然日。

4.招标方式

学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机构进行校服招标,按照公开招标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5.评标原则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征订校服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总人数不得少于征订校服人数的30%,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校服供应企业。

6.评标流程

(1)收取标书;

(2)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审查合格供应商提供样服;

(4)纪检监督样服编号(包括序号、价格,但不得有供应商名称或其他暗示性信息);

(5)现场查验;

(6)票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7)当场公布票选结果;

(8)应标企业确认结果;

(9)发布中标信息。

7.公示采购结果

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的校服供应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数量、价格等信息,向所有学生和家长公示。在学校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签订合同,严格落实“合同双登记”制度。

9.落实“双送检”制度。检验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成衣质检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检验报告和供货批次不符的,学校应拒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10.留存样品、发放校服。校服样品留存两份,必须塑料袋密封,标明留样时间、学校和供货企业经办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公示质检报告、售后服务事宜。

11.售后服务,资料归档。供应企业承诺在西安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场地,合同约定售后服务事项。

12.监督检查。利用“互联网+”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对校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

五、加强管理

1.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职责与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与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3.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16〕187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22〕13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西市监发〔2023〕11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4加强送检制度和标后管理。学生校服抽样送检必须实行“双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本办法仅限于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附件1: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选举流程示意图

附件2:选用招标代理机构投票流程示意图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