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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教育学会名师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征集评选2018年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

佚名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量:
    

各位老师:

现将陕西省教育学会名师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征集评选2018年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转发大家,请老师们积极申报,并于5月15日17:00前按要求将材料交至教导处席盛楠老师处。

  附件下载:《关于征集评选2018年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doc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文件重要信息摘录:

一、参评对象

1. 各级教科研单位教研人员,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科任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 陕西省名师发展实验基地学校、陕西省骨干教师专业成长示范学校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3. 省名师发展研究中心、西安当代名师教育研究院各位学术委员、研究员,每人至少报送一份(件)教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类型

1. 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教学随笔;教育故事(教育案例研究);教学设计。

2. 课堂教学实录、多媒体课件。

三、参评成果内容及格式要求

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文句通畅,表述清晰、规范,能够真实反映新课改以来当地或本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教科研或教改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5000字左右,教学论文等2000字左右。教学设计课型、教材版本、科目不限。参评稿件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或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正文之前应有简洁的内容提要,标题下面必须清楚标明:**市**县区**学校***(姓名)以及邮编。课堂实录和课件课型、教材版本、科目不限,统一制成CD光盘。录像课和课件可报送一份。(录像课应附教学设计)

四、获奖比例及表彰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获奖面达85%,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40%,三等奖30%。获奖作品在网站公布,并由陕西省教育学会名师发展研究中心颁发获奖证书。对于优秀的稿件将向省内外教育教学公开报刊和网站推荐。对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会议交流和汇集出版。

五、投稿办法及截稿时间

稿件可由县区统一寄送,也可由学校或个人直接寄送。截稿时间:2018年6月30日。

六、成果评审有关要求及收费标准

1. 参评稿件禁止从网上下载或抄袭,文责自负。

2. 集体组织申报的可出具正式发票。

3. 录像课、多媒体课件、教学论文评审费各80元(“示范校”“基地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的,评审费各60元)。

4. 评审费通过银行汇款或转款等方式来交,请勿在稿件中夹寄评审费。(开户单位:西安当代名师教育研究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西安友谊东路分理处;账号:26136001040002979。汇款后请电话或短信告知,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汇款用途: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