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文件
雁教发〔2018〕30号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转发《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市教发〔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治理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进行专项督查。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文件
市教发〔2018〕24号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行业生态环境,坚决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严禁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政策要求,严禁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年级)以各种名义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补课。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
三、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全体在职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形象,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西安教师铁军。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六条”禁令,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加强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加大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县教育局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管。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即日起,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开展治理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工作。市教育局将对全市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区县教育局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五、积极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区县教育局要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要通过各种方式,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求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
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6525726(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6
日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