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会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材料将报送大学人力资源部,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3月21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交两校区教导处刘萃、徐楠楠两位老师处。
雁塔校区负责教师及邮箱:
刘萃1208266545@qq.com
长安校区负责教师及邮箱:
徐楠楠ssdfxjdc@163.com
请老师们注意上交时间结点。
学校办公室
2024.3.20
通知正文: X21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陕西省第六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陕西师范大学).xlsx
附件2: 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书(第六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