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雁塔区第五批“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交两校区教导处刘萃、徐楠楠两位老师处。
雁塔校区负责教师及邮箱:
刘萃1208266545@qq.com
长安校区负责教师及邮箱:
徐楠楠ssdfxjdc@163.com
请老师们注意上交时间结点。
学校办公室
202年4月8日
通知正文:雁教发34号-关于组织开展雁塔区第五批“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雁教发34号-附件1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