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办发布时间:2018-11-12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8]116号)要求,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于11月12日开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和节奏性强,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意见》内容,依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侯西科

成 员:高 丽 王林波 寇永勋 张婉玲 张明珠

秘 书:陈 锐

二、评审系列和范围

中小教系列: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

三、评审依据

(一)评聘文件

1.《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8]116号)(附件1);

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附件2);

3.《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15号)(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任职年限要求:符合所申报系列要求的任职年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学历学位及参评成果要求:符合所申报系列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学科研成果(截至2018年10月31日)。

四、评审对象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各类人员(申请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10月份参加2018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摸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摸底者)。

五、上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节点:11月12日20:00时至11月15日24:00时,11月15日24:00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拟申报人员登录“个人门户”(登录地址:http://my.snnu.edu.cn,“个人门户”账号密码见附件4),通过“职称评审”填报并提交《评审表》。

(二)代表作送审及要求:11月14日12:00前,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者需提交3篇(本)代表作(PDF格式;须做匿名处理)至校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原件送审及要求:11月14日12:00前,申报教师提交材料原件(按《评审表》条目顺序排列;每人一袋外贴目录)至校办。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8]116号)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

附件3:《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15号)

附件4:《“个人门户”账号密码》(网报现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