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按照2019年11月22日学校行政会审议通过的《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意见》(陕师附小[2019]5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请拟认定中小教系列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老师,按照《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陕人社函〔2018〕1001号)的通知)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3份(A4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2)《2019年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1份;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顺序为:身份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课题/论文获奖、其它获奖)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校办王雪莲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意见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22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系列和范围

中小教系列: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另,每位教师由学历直接认定职称只能进行一次,下一次晋升职称只能进行评审,不能继续认定。

二、认定依据

(一)评聘文件

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附件1);

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补充规定》(师人[2017]103号)(附件2)

3.《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001号)(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任职年限要求:符合所申报系列要求的任职年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学历学位及参评成果要求:符合所申报系列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学科研成果(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三、认定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职人员。

拟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当年有学术不端行为;

(2)申报当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3)申报当年发生重大教学管理事故等;

(4)申报当年受学校通报、处罚现象等;

四、认定方式

本次学校自主认定中小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认定依据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资格的人员,首先根据文件规定的各系列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4)、《2019年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

信息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校办)审核学历、学位、任职年限、业务获奖等基本条件;教导处审核教学项目、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获奖及工作量等信息;教育处审核年度评议、考核结果、教育工作等信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对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认定等级)。

(二)学校初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陕人社函〔2018〕1001号)对认定申报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

(三)学校考核

党支部、校办负责对所有申报认定教师进行思想考核评估,着重考核政治立场、师德素养与水平,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

教导处负责对所有申报认定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评估,着重考核课堂教学质量、水平和效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教育处负责对所有申报认定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着重考核服务对象即家长对该教师的综合评价,合格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大队部负责对所有申报认定教师进行学生意见测评,着重考核服务对象即学生对该教师的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以上考核结果须清晰明确,并按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分类排序。

上述考核结果分别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职能部门为申报认定教师填写考核评估结果。所有考核评估结果均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学校复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的《认定表》逐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

(五)学科评议组认定推荐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评议组认定推荐,并将认定结果提交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学科评议组认定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三天。

(六)评审委员会认定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汇总学科评议组认定结果,组织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七)公示认定结果

认定结束后,认定结果及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认定表》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在学校主页公示七天。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情况,论文、专著必须已公开发表或出版。

2.填报材料要求

填报内容不得重复,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三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资格。

七、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事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和节奏性强。全体教师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定工作所涉及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评聘办法》等职务评聘文件和本《安排意见》,准确把握政策。相关负责人务必要将认定工作的新导向、新方向、新政策向教职工传达,督促教职工做好自身职业发展规划。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定工作。学校将切实加强对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对于认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交换意见,尤其对认定改革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解决,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日程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次认定工作平稳、有序、高效、按时完成。同时,学校党支部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3.从严把关,规范认定工作程序。一是严把审核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认定条件要求和标准进行材料审核,不可放宽要求。二是严把认定关,要严肃认定工作纪律,以学校发展大局为重,评委要严肃、认真、公正、负责地进行认定。三是严把公示关,要按规定公示参评人员材料,处理好材料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学校党支部将加强职称认定工作监管力度,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如发现有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4.加强监督,严格认定工作纪律。凡参与认定工作的人员,均须严格遵守认定工作纪律,切忌无中生有、打听或散布消息以及其他泄露认定工作信息的行为,如有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凡参与认定工作的各级评委,均须严格遵守认定纪律,坚决杜绝为他人拉票、投人情票、有意抬高或贬低他人学术水平和泄漏认定信息等不道德行为,如发现此类问题,将取消其评委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认定期间,如有异议,请师生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85300860,邮箱:xb@ssdfx.com),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分类别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或党支部进行调查和审议。对于违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规定、有重大失误者,经审核属实,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根据情节按规定严肃处理。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6〕55号).pdf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补充规定》(师人[2017]103号).pdf

 附件3:《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001号).pdf

 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需报送】.doc

 附件5:2019年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需报送】.xls

 0附件6:附属小学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