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量:次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赴香港澳门开展交流协作的通知》(教港澳台[2022]14号)要求,我校闫康老师已被教育部列为赴港澳交流学习初步人选。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5300860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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