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关于闫康老师赴港澳交流学习的公示

来源: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赴香港澳门开展交流协作的通知》(教港澳台[2022]14号)要求,我校闫康老师已被教育部列为赴港澳交流学习初步人选。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5300860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