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兴趣类第二课堂工作,推动兴趣类第二课堂规范化发展,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兴趣类第二课堂课程,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涵盖艺术(管乐、戏曲)、体育(轮滑)、科技(机器人)等非学科类培训领域。
二、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教育培训或相关领域。
2.须拥有参与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相匹配的师资力量。专任教师的师资材料须与参与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真实师资相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能的相应证书;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3.机构设立一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有效投诉,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
4.第二课堂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具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课程安排需要有详细的学期教学计划与具体的周课程教学安排。
5.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机构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同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三、遴选流程
1.报名阶段:
有意向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师资情况、课程设置、学期教学计划、周次教案等相关材料PDF版(须盖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为278309684@qq.com
2.初审阶段:
学校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入现场汇报答辩阶段。
3.现场汇报答辩阶段:
(1)参与遴选的单位可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雁塔校区非学科类第二课堂遴选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以使用PPT。学校提供电脑及大屏。
(2)汇报结束后进行答辩,评审小组会根据汇报内容进行提问或追问,参与遴选的单位根据问题进行答辩,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4.结果公示:
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合作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后,将进行公示。遴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合作周期为一学年,学校将根据课程质量、学生反馈等进行年度核,择优续约。
2.收费标准须经学校审核并公示,严禁机构私自收费或商业宣传。
3.合作期间机构需服从学校统一管理,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终止合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7789101920
邮箱地址:278309684@qq.com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5年3月17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社团遴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