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雁塔校区)非学科类第二课堂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基一办〔2017〕13号)精神,为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求,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课堂活动。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涵盖足球、篮球等体育类非学科类培训项目。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教育培训及相关领域。

2.须配备与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相适应的师资力量。专任教师的资质材料须与实际参与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师资保持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或人格障碍,并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能相关的专业资质证书;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3.机构成立一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被投诉记录,无被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记录。

4.第二课堂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体现特色。课程安排须制定详细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具体的周课程教学安排。

5.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

三、遴选流程

1.报名阶段:

有意向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4月9日前,将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师资情况、课程设置、学期教学计划、周教学安排等相关电子版材料(PDF格式,需盖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124538201@qq.com

2.初审阶段:

学校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入现场汇报答辩阶段。

3.现场汇报答辩阶段:(1)参与遴选的单位可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雁塔校区非学科类第二课堂遴选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使用PPT(学校提供电脑及大屏)。

(2)汇报结束后进行答辩,评审小组将根据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参与遴选的单位根据问题进行答辩,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4.结果公示: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合作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后进行公示。遴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合作周期为一学年,学校将根据课程质量、学生反馈等进行年度审核。

2.收费标准须经学校审核并公示,严禁机构私自收费,不得利用网络直播进行商业推销、宣传。

3.合作期间机构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终止合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89138999

邮箱地址:likaige_8999@qq.com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