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处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现转发《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西安市2019年度教育领域“西安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雁教发[2019]53号)的文件,我校将推荐1名教师上报雁塔区教育局参加“西安之星”的全市评选。请老师们认真阅读文件,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4月25日下午5:20前将申报单行材料上交教育处。
教育处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西安市2019年度教育领域“西安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雁教发〔2019〕53号)—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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