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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有尺度 育人有温度

作者:殷鹏霞  摄影:孟繁喆   审核:王萍利  来源:教育处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量:
    

2021年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为深入学习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3月22日下午,教育处组织全体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对《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

老师们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目的依据、使用范围、概念界定、职责要求、实施原则、禁止情形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和探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把双刃剑,老师们要慎用惩戒,合理运用惩戒,做到“不越位、不过分”,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和温度。通过此次学习,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对学生进行惩戒有了更深的认识,既有利于教师规范行为、把握尺度,也有利于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